注射用头孢呋辛钠(罗欣)

Cefuroxime Sodium For lnjection

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

核准日期:2007年4月17日|修改日期:2021年6月30日

成份

本品的主要成份为头孢呋辛钠。化学名称:(6R,7R)-7-[2-(呋喃-2-基)-2-(甲氧亚氨基)乙酰氨基]-3-氨基甲酰氧甲基-8-氧代-5-硫杂-1-氮杂二环[4.2.0]辛-2-烯-2-甲酸钠盐化学结构式:

注射用头孢呋辛钠(罗欣)

分子式:C16H15N4NaO8S分子量:446.37

规格

按 C16H16N4O8S 计算0.25 g;0.75 g;1.5 g。

适应症

本品可用于对头孢呋辛敏感的细菌所致的下列感染:1. 呼吸道及耳鼻喉感染:由肺炎链球菌、流感嗜血杆菌(含氨苄青霉素耐药菌)、克雷伯氏杆菌属、金黄色葡萄球菌(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)、化脓性链球菌及大肠杆菌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,如中耳炎、鼻窦炎、扁桃体炎、咽炎和急、慢性支气管炎、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、细菌性肺炎、肺脓肿和术后肺部感染。2. 泌尿道感染:由大肠杆菌及克雷伯氏杆菌属细菌所致的尿道感染,如肾盂肾炎、膀胱炎和无症状性菌尿症。3. 皮肤及软组织感染:由金黄色葡萄球菌(青霉索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)、化脓性链球菌、大肠杆菌、克雷伯氏杆菌属及肠道杆菌属细菌所致的皮肤及软组织感染,如蜂窝组织炎、丹毒、腹膜炎及创伤感染。4. 败血症:由金黄色葡萄球菌(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)、肺炎链球菌、大肠杆菌、流感嗜血杆菌(含氨苄青霉素耐药菌)及克雷伯氏杆菌属细菌所引起的败血症。5. 脑膜炎:由肺炎链球菌、流感嗜血杆菌(含氨苄青霉素耐药菌)、脑膜炎奈瑟氏菌及金黄色葡萄球菌(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)所引起的脑膜炎。6. 淋病:由淋病奈瑟氏菌(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)所引起的单纯性(无合并症)及有合并症的淋病,尤其适用于不宜用青霉素治疗者。7. 骨及关节感染:由金黄色葡萄球菌(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霉素酶产酶菌)所引起的骨关节感染。本品可用于术前或术中防止敏感致病菌的生长,减少术中及术后因污染引起的感染。如腹部骨盆及矫形外科手术、心脏、肺部、食道及血管手术、全关节置换手术中的预防感染。

用法用量

可深部肌内注射,也可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。肌内注射前,必须回抽无血才可注射。肌内注射给药时,每 0.25 g 用 1.0 mL 灭菌注射用水溶解,缓慢摇匀得混悬液后,方可深部肌内注射。静脉注射:0.25 g 至少用 2.0 mL 灭菌注射用水溶解,0.75 g 至少用 6.0 mL 灭菌注射用水溶解,1.5 g 至少用 12.0 mL 灭菌注射用水溶解,摇匀后再缓慢静脉注射,也可加入静脉输注管内滴注。本品成人常用量为一次 0.75 g-1.5 g,每 8 小时给药一次,疗程 5-10 天。对于生命受到威胁的感染或罕见敏感菌引起的感染,应每 6 小时使用 1.5 g 剂量。对于细菌性脑膜炎,使用剂量应每 8 小时不超过 3.0 g。对于单纯性淋病应肌注单剂量 1.5 g,可分注于二侧臀部,并同时口服 1 g 丙磺舒。预防手术感染:术前 0.5-1.5 小时静脉注射本品 1.5 g,若手术时间过长,则每隔 8 小时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 0.75 g 剂量。若为开胸手术,应随着麻醉剂的引入,静注 1.5 g;以后每隔 12 小时给药一次,总剂量为 6 g。3 个月以上的患儿,每日每 kg 体重 50-100 mg,分 3-4 次给药。重症感染,每日每 kg 体重,用量不低于 0.1 g,但不能超过成人使用的最高剂量。骨和关节感染,每日每 kg 体重 0.15 g(不超过成人使用的最高剂量),分 3 次给药。脑膜炎患者每日每 kg 体重 0.2-0.24 g,分 3-4 次给药。小儿每日最高剂量不超过 6 g。肾功能不全者,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的程度来调整用法用量,推荐调整方法见下表。肾功能不全的患儿,亦应参照下表进行调整。

注射用头孢呋辛钠(罗欣)

禁忌

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本品。

注意事项

  1. 对青霉素类药过敏者,慎用本品。
  2. 使用本品时,应注意监测肾功能,特别是对接受高剂量的重症患者。
  3. 肾功能不全者应减少每日剂量。
  4. 本品能引起伪膜性肠炎,应警惕。伪膜性肠炎诊断确立后,应给予适宜的治疗。轻度者停药即可,中、重度者应给予液体、电解质、蛋白质补充,并需选用对梭状芽孢杆菌有效的抗生素类药物治疗。
  5. 有报道少数患儿使用本品时出现轻、中度听力受损。
  6. 相容性和稳定性。
  • 本品不可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在同一容器中给药;与万古霉素混合可发生沉淀。
  • 肌内注射:用灭菌注射用水配制时,本品混悬液在室温 24 小时,冰箱 5 ℃ 保存 48 小时可保持活性。过了这个期限,任何未用的溶液都应丢弃。
  • 静脉注射:用灭菌注射用水配制时,0.25 g、0.75 g、1.5 g 配制后的溶液在室温 24 小时,冰箱 5 ℃ 保存 48 小时可保持活性。
  • 本品在室温下与以下一些溶液在室温存放 24 小时或冰箱存放 7 天时活性降低不超过 10%:肝素(10-50 μg/mL)、氯化钾(10-40mEq/L)、碳酸氢钠、0.9% 氯化钠。装在抗生素瓶中的 0.25 g、0.75 g 和 1.5 g 三种规格的注射用头孢呋辛钠,用 20 mL、50 mL 或 100 mL 5% 葡萄糖注射液,0.9% 氯化钠注射液,0.45% 氯化钠注射液稀释。

药理作用

本品为广谱的第二代头孢菌素,其作用机理是通过结合细菌蛋白,从而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。头孢呋辛对于病原菌具有较广的抗菌活性,并对许多β-内酰胺酶稳定,尤其是对肠杆菌科中常见的质粒介导酶稳定。动物体外试验和临床感染治疗中证实,头孢呋辛对下列大部分细菌有抗菌活性。需氧革兰阳性菌:金黄色葡萄球菌(包括β-内酰胺酶产生菌)、肺炎链球菌、化脓性链球菌。需氧革兰阴性菌:大肠埃希菌、流感杆菌(包括产β-内酰胺酶菌)、副流感嗜血杆菌、肺炎克雷伯菌、卡他莫拉菌(包括产β-内酰胺酶菌)、淋病奈瑟菌(包括产β-内酰胺酶菌)。体外试验表明,粪肠球菌、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、艰难梭菌和脆弱拟杆菌的大部分菌株对头孢呋辛耐药。

药代动力学

据 Physicians’Desk Reference 介绍,对正常受试者肌注本品 0.75 g 剂量的头孢呋辛,平均血药峰浓度为 27 μg/mL,达峰时间为 45 分钟(范围从 15-60 分钟)。静注给予 0.75 g 和 1.5 g 剂量后,15 分钟时的血药浓度分别达 50 μg/mL 和 100 μg/mL 左右,并分别能维持 5.3 小时和 8 小时或更长时间或更高的有效血药浓度。每隔 8 小时经静脉注射给予正常受试者 1.5 g 剂量后,未出现血液中头孢呋辛的蓄积作用。经静注或肌注给药的半衰期约为 80 分钟。约 89% 的药物在给药后 8 小时内经肾排泄,故导致尿药浓度较高。单剂量 0.75 g 肌注头孢呋辛后 8 小时,尿药浓度平均可达 1300 μg/mL。单剂量 0.75 g 和 1.5 g 静注头孢呋辛后 8 小时,尿药浓度平均可达 1150 μg/mL 和 2500 μg/mL。若同时口服丙磺舒,则可延长头孢呋辛的肾小管排泄时间,降低肾清除率约 40%,提高血药浓度约 30%,延长血浆半衰期约 30%。头孢呋辛在胸膜液、关节液、胆汁、痰液、骨和眼房水中达到治疗浓度。研究表明成人和儿童脑膜炎患者的脑脊液中,头孢呋辛可达到治疗浓度。多次用药的脑膜炎患者的脑脊液中可测到头孢呋辛。头孢呋辛的血清蛋白结合率约 50%。

毒理研究

遗传毒性:虽然未进行动物的终身研究以评价本品致癌的潜在性,但是微核试验和细菌试验中,未发现本品有致突变作用。生殖毒性:大鼠给予本品剂量达 1000 mg/kg/天,对动物生育力无明显影响。小鼠和大鼠给予本品剂量达 32000 mg/kg/天,未见对胎儿发育的损害。但是动物与人的相关性尚无临床研究的支持。

化学成份

化学名称:(6R,7R)-7-[2-(2-呋喃基)乙醛酰胺基]-3-(羟甲基)-8-氧-5-硫杂-1-氮杂双环[4,2,0]辛-2-烯-2-羧酸 7-(Z)-(0-甲基肟)氨基甲酸脂-钠盐。分子式:C16H15N4NaO6S分子量:446.37

上市许可持有人

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生产企业

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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